关于招聘评价
认定理论考试标准机房建设项目(二次)
代理事务的公告
一、代理服务内容:评价认定理论考试标准机房建设项目(二次),价格控制在22万元以内。
二、服务期限:自选定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三、代理资格条件:
1.代理公司须在县数据资源局备案;
2.项目负责人在该代理公司具有连续6个月社保,必须出场;
3.在宿州市范围内,具有3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的一个已完成的公开招标案例;
4.在灵璧县有固定的办事地点。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19日15:00,行政楼804会议室。
五、中标原则:除了满足资格条件外,费率报价最接近平均数的中标(采用百分比,保留二位小数),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解释。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