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9】 【点击量:


一、适用范围

1.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2.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集体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等。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经常向师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长:潘明志  尹成新

副组长:汤瑞强  马道章  朱彤  

 员: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系部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四、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校长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应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学校领导小组直至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1.一般性突发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2.较大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校长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教体局和当地人民政府,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学校校长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县教体局,再由县教体局报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应急处理工作原则包括:学校统一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部门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成员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要求严格执行轮流值勤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值日、夜巡视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晨检、晚检、班检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

3.早报告: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气呼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应立即组织人员送区人员医院救治;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 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如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人群或班级,在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的同时,采取一定疏散隔离、检查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应注意急而不慌,尽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确处理。

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的原则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二)处置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对学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求“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1.迅速报告原则

学校、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立即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师生都有尽最大可能救援的责任和义务。

3.生命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

在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明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财产安全,确保教育设施安全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6.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实施救援处理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七、运作职能

(一)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备好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范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记录,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尽早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区教体局。

八、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处置应急指挥小组:

书记、校长和副校长、科室负责人、系部主任,潘明志书记、尹成新校长担任组长。其职能主要有:

1)快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每隔2小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马道章   

组员:刘德   校医务室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县人民医院救治。如遇严重传染性疾病(新冠肺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县疾病防治中心来校救治,护送应戴上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维稳现场控制、疏散跟踪小组:

组长:朱彤     成员: 保卫股成员  保安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如遇严重传染性疾病,病例发生后,立即停课,学生就地待命,禁止随意走动。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理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马道章   成员:陈星  吴效春

主要职责: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宣传信息资料小组:

组长:胡振义     成员:李鸣  胡茂荣   

主要负责突发恶性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宣传工作,提供各种资料。

6.事故调查组:

组长:尹成新      成员: 汤瑞强 马道章 朱彤及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调查事件的真相、信息发布、上报及责任追究。

十、事故处置

(一)火灾安全事故

1.火灾第一发现人立即向校长或在校最高领导报告,并根据火情向119、110等相关部门求助,同时报县教体局。

2.学校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原则,迅速指挥学生紧急疏散。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疏散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至附近医院或向120求助,并告知学生家长。

3.组织教师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老弱病残及学生严禁参与),消防车到来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做好辅助工作。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交通安全事故

1.在场学校领导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校长及县教体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同时告知学生家长。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

1.发生学生拥挤伤害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校长或在校最高领导报告,并努力控制现场。

2.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学生,控制局面蔓延。

3.如果有学生受伤,要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或向120求助,并告知学生家长。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品要求专柜专放,双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危险品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体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并告知学生家长。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竖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等情况,做好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同时告知学生家长,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书面请示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体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区教体局。

3.及时报告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并告知学生家长。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校长未到场前由在校最高领导负责。

2.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3.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告知学生家长。

4.对于殴斗事件,应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压服劝阻双方停止殴斗,并驱散围观人员。

5.发生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6.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告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同时告知学生家长。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体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体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二)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事故

台风、暴雨、大风、大雪、雷暴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可引发多种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如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如学校发生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事故:

1.在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迅速组织师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校长及县教体局。在事发后适当时间告知师生家属及家长。

2.学校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受难师生,并立即向110、120等求助,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三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具体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主要由事发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较大突发事件,主要由学校及县教体局或乡镇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主要由县教体局、必要时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党委、县政府报告调查结果。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或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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