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巡管员管理标准要求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7】 【点击量:


1.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热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能胜任值班工作。巡管员应24小时在岗。

2.应熟记各类报警求助电话号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各种类型火灾的扑救措施;简单掌握止血和处理外伤的一般性方法;能够对情绪激动者作暂时心理疏导和安慰。

3.应熟悉本楼栋学生的基本情况。基本了解学生姓名、所住房间、所属系部、班主任姓名等情况。随时掌握本楼栋房间使用情况。

4.学生公寓楼实行 24 小时值守制度。巡管员应循环在所负责区域巡查,工作时间不得缺岗、离岗、串岗,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娱乐、聊天、睡觉等。

5.加强公寓进出管理。有效利用校园门禁系统,早出和晚归学生必要时出示学生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进出;教职工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同性亲友来访一律在大厅(值班室)接待,学生当面登记后方可进入(异性亲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公寓);严禁推销人员和商贩进入公寓,严禁学生自购商品到公寓经营;须对带出公寓的大宗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6.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开、关公寓大门。做好学生早出、晚归的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甲方有关部门;配合甲方开展违规用电、夜不归宿等住宿纪律整治工作;发现在公寓中饲养宠物的须及时报告甲方管理部门。每晚在关闭公寓大门后,上、下半夜至少在楼层内各巡查一次,查看有无安全隐患情况。

7.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及安全隐患,协助处置本楼层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各种突发事件。

8.做好学生公寓防盗门及防火门钥匙管理工作。楼栋机械钥匙和智能卡原则上不得借给学生。特殊情况下学生借用钥匙必须抵押有效证件,经认真核实、详细登记后方可借出,并按规定时间索还。其他人员不得借用(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如检查、维修借用除外,但需 2 人以上登记且同时进入公寓);因巡管员对机械钥匙和智能卡保管不善导致学生财物被盗,由乙方负责赔偿。

9.受理学生公寓设施设备报修。一般维修项目须在学生报修后 1 小时内向乙方负责人报告;急修项目,如自来水设施跑冒滴漏、下水管道堵塞、门破锁(含闩、扣等)坏、 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须在 5 分钟内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因巡管员报告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负责各类文件、通知的张贴工作,并解答学生相关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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