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食物中毒 应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8】 【点击量: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体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杨耀海

全面负责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向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食物中毒情况。

副组长:陈星

负责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  员:吴效春:负责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联系救治医院和车辆,协助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王法达:负责从业人员的监控和中毒人员排泄物的采集。

           朱家俊:负责食堂的封存,现场保护、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

           孙冠军: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 报告

1、 发生食物中毒时,中毒者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同学报告病情,由班主任或知情同学向学校食物中毒应急组织报告。同时将中毒人员送医务室临时救治。

报告电话:1390557778615255786518、13956853882、139568591691386686555613721255005

2、 应急组织接到食物中毒事故后,立即互相通知,应急组织人员立即按其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 根据食物中毒的情况,由组长向上级报告,内容:中毒人数、中毒时间,基本症状可疑食物。

4、 任何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三、 救治中毒人员

1、 医务室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病人后,视情进行临时救治。同时向食物中毒应急组织报告,做好中毒者去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2、 总务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救治病人的医院和救护车辆,护送中毒人员去医院治疗。并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3、 学校值班领导及食堂负责人负责临时救治中毒者的同时,采集中毒人员的排泄物,以便进行化验,并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四、 封存食堂

1、 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总务处工作人员负责对食堂、可疑食物进行封存,令其停止使用可疑食物。

2、 保留现场,收回售出的可疑食物。配合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Baidu
map